【法律意见】
是的,有名字就肯定是
共同财产了。
结
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
婚前财产,
离婚时不参与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
按揭,房
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结
婚后买房的,无论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零六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零六三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