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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车女方贷款的上男方户口,算谁的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车辆应当认定属于其个人财产。如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车辆归一方所有的,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若婚前一方贷款买车,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车辆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车辆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车辆增值部分算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参照相关规定,由车辆登记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婚前只是付了首付,而在婚后是使用夫妻共同的财产继续支付完的全款,所以婚前贷款付首付款婚后提车属于共同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是属于民事行为,可以由男女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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