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户口迁移如果是属于城市大概三天,如果是属于农村大概十天;
2、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
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