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二手房过户办好后在符合法定情形(如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或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可撤销,若无法定撤销事由则不能随意撤销,撤销后需恢复原状。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当存在重大误解、一方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就二手房过户而言,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等欺诈行为,买方发现后就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过户。而且,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能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撤销过户登记。但要是过户手续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且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就不可以随意撤销。若撤销,需恢复原状,这可能涉及返还房屋、退还房款等。如果在二手房过户方面存在疑问,不知自身情形是否能撤销过户等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