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维修,不能重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户建房的,农民有
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
个人财产继承的。
2、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
遗嘱继承或
法定继承,与
继承人的户口性质没有关系。继承人
继承了农村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如果继承人拆旧建新,原老屋就不存在了,而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
3、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