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需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要约人受约束,与要约邀请不同,有效承诺后合同成立。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要约要构成需满足两个关键要件。其一,内容具体确定,涵盖合同主要条款,像标的物、数量等,让受要约人能明确要约人意图。其二,要约人要表明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要约有效期间不能随意撤销或变更。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比如常见的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当受要约人对要约进行有效承诺时,合同便宣告成立。在日常交易活动中,准确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十分重要,它关乎合同是否能顺利成立。若对相关概念及法律问题仍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