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人
合伙企业的财产有:
1、
合伙人的
出资,包括货币、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其他
财产权利;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包括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时的收入;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
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
合伙协议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