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积极沟通,明确告知其应履行定损和赔偿的责任。
(二)若沟通没有效果,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定损,并且妥善保存好鉴定报告、维修发票等相关证据。
(三)若对方依旧拒绝赔偿,前往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在诉讼里,自行定损的证据能够当作索赔的依据。
(四)要是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依靠法院的强制手段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