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约定赔偿
若寄件人与快递公司事先约定延误赔偿方式及金额,快递延误时按双方约定的快递服务合同内容执行赔偿。
(二)无约定时的赔偿
对保价的快件,按约定的保价规则赔偿。
对未保价的快件,按民事法律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通常参照快件丢失赔偿标准,一般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三)快递公司的责任减免
若快递公司能证明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可能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四)解决途径
及时收集快递延误及损失的证据,先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投诉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