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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在违约责任中是什么

贾* 贵州-六盘水 其他侵权咨询 2026.01.03 04:55:13 485人阅读

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中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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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损害赔偿是违约责任的重要承担方式,目的是让守约方财产状况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状态。其范围涵盖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不过受可预见性规则约束,同时守约方有减损义务,合同有约定时优先适用约定条款。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损害赔偿条款,详细列举可能的损失类型和赔偿计算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
-守约方在对方违约时,要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费用支出凭证、损失计算依据等。
-违约方应在订立合同时对可能的违约后果有合理预见,评估自身履约能力,避免因违约承担过高赔偿责任。

2026-01-03 08: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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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损害赔偿是违约责任的重要承担方式。当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让另一方遭受财产损失时,违约方要依法或按约定支付赔偿金,弥补对方损失,让对方财产状况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时的样子。
2.按照民法典,损害赔偿范围包含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是守约方现有财产直接减少,像已花出去的费用、标的物损坏等。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正常履行后,守约方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比如利润损失。不过,这些损失得是违约方签合同时能预见或应该预见的违约后果。
3.守约方有减少损失的义务,要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若没这么做导致损失扩大,扩大的部分不能要求赔偿。
4.如果合同对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优先按合同来。没有约定的,就按法定规则确定赔偿金额。损害赔偿以守约方实际损失为依据,有补偿和一定惩罚作用,但主要还是补偿守约方的损失。

2026-01-03 07:2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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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损害赔偿是违约责任的重要承担方式,当违约方未完全履行合同致守约方财产受损时,需支付赔偿金弥补损失,目的是让守约方财产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状态。
(2)赔偿范围包含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是现有财产直接减少,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履行后的预期利益,但要受可预见性规则限制,即损失需是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的。
(3)守约方有减损义务,若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扩大部分无法获赔。
(4)合同有约定损害赔偿条款时优先适用,无约定则按法定规则确定赔偿数额,且以补偿守约方损失为主兼具一定惩罚性。

提醒:签订合同时可明确损害赔偿条款,守约方在违约发生后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03 06:5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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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赔偿范围。受损方要确定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保留好相关费用支出凭证、标的物损毁证据等,以便计算损失。
(二)遵循可预见性规则。判断损失是否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的,若难以判断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三)履行减损义务。在对方违约后,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比如寻找替代交易等。
(四)查看合同约定。先看合同中对损害赔偿是否有明确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则按法定规则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6-01-03 06:49: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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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损害赔偿是违约责任核心承担方式,赔偿范围含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受可预见性规则限制,守约方有减损义务,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法定,以补偿损失为主。
法律解析:
损害赔偿是违约方对守约方财产损失的弥补,旨在让守约方财产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状态。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不过要受可预见性规则约束,即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后果才需赔偿。同时,守约方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部分不能请求赔偿。若合同有相关约定,优先按约定确定赔偿;无约定则按法定规则。损害赔偿主要是补偿守约方损失,也有一定惩罚性。如果在合同履行中遇到损害赔偿相关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3 05:27:00 回复

解答如下, 医疗损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共同之处都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就其性质来说,都具有明确的补偿性,是救济损害的主要方法,同时具有制裁性;两者在主要构成要件方面基本相同,在归责原则上都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基本的标准。  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选择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还是选择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对于受害人利益的保护,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当事人在选择请求权时,应当考虑违约损害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不同,选择行使对自己有利的请求权,并诉请予以保护。具体说,医疗损害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归责原则不同  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8]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归责的一般原则,对某些特殊的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因此,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归责原则方面具有明显的不同。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如果受害人(患者方)以医方不适当履行合同为由,提出违约责任的请求权,医疗损害作为特殊侵权行为的一种,依据我国《合同法》采严格责任原则,因为医疗合同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诊疗债务是一种手段债务,而不是结果债务。因此,只要认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其注意义务,就可以认定其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利后果。如果受害人(患者方)以医方侵犯其身体健康权为由,提出侵权责任的请求权,那么,依侵权法应采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患者方必须要证明存在医疗损害事实,医师有医疗过失,并且损害事实与医疗过失有因果关系等构成侵权行为的要素,医方才可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二)举证责任不同  一般情况下,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将推定他有过错而承担责任。而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侵权行为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如果受害人(患者方)提出违约损害赔偿之诉,因患者请求的赔偿与原债务内容无关,应由患者方负举证责任。当然医方也要证明其在医疗过程中没有违反最善的注意义务。如果受害人(患者方)提出侵权损害赔偿之诉,由于医疗损害责任属特殊侵权行为的一种,只要患者方提出受损害的事实,医方就要承担自己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为患者方所第4期艾尔肯:论医疗损害赔偿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问题47处的弱势的特殊地位,一般很难对医方的过失行为举证。所以,我国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款规定了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的,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这是我国对医疗损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这一规定有利于对患者方权益的保护。  (三)责任范围不同  违约损害赔偿通常依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此外,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而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如果受害人(患者方)以违约损害赔偿行使请求权,而这一请求权的标的主要是人身伤害,与合同债务没有关系。因此,难以享受到违约责任中应当预见到的财产利益。如果受害人(患者方)以侵权损害赔偿行使请求权。加害人在承担财产损失的同时,还要承担因其医疗损害行为给患者方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四)免责条件不同  免责条件又称免责条款,是指对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应负担的责任予以特别免除或减轻的约定。当合同当事人对法律上禁止免责的事项及违反公序良俗的事项之外的内容规定免责时,法律一般认定有效。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对免责条款的效力规定有所不同。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以外,合同当事人可以事先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以外的事项约定不承担责任。而在侵权责任中,在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也就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侵权行为法中的免责条件或原因一般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在医患关系中,医方通常使用要求患者方签订住院誓言书、手术同意书等形式来实现免责,要求对治疗中发生的损害不得提出异议。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种免责条款,一般以违反公序良俗或有失公平为由认定无效。  (五)受害人亲属是否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同  在医疗损害赔偿上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享有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合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享有,其亲属不能成为请求权人。在侵权行为法上受害人的亲属则有权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六)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不同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在各国法律上都有不同的规定。如在日本民法中,合同损害赔偿请求时效为10年;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时效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知道侵权行为发生起3年或侵权行为发生时起20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适用2年的时效规定,但因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而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一般时效为2年。医疗损害赔偿的受害人,依据《合同法》提起违约之诉,其行使请求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而依据侵权行为法提起侵权之诉,其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1年。此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20年的除诉期间。  由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存在着上述方面的重要区别,在发生责任竞合的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承担何种责任,将导致不同法律后果的产生,并严重影响到如何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和制裁不法行为人的问题。因此,在发生医疗损害时,允许受害人(患者方)在不违反民法一般原则的情况下,应根据损害事实的具体情况,选择采违约责任,还是采侵权责任来行使请求权。小编为您推荐以下相关文章:医疗事故应承担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与免责条件医疗事故责任大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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