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子女的
抚养权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情况下,父母也可以选择
轮流抚养子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
起诉至法院,请求法官对
抚养权做出判决。
2、具体来说: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严重传染病或者不履行
扶养义务的,子女可跟随父亲生活。
(2)对于两到八周岁的子女,会考虑双方经济能力、生活习惯、平时哪一方照顾孩子比较多、或者哪一方祖父母对孩子照顾比较多等因素,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有两个子女,父母双方各
抚养一个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如果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会优先考虑,比如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愿意和哪一方生活,通常就判归哪一方抚养。在北京地区,司法实践中对于六周岁以上的子女,也会询问他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