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伤残赔偿金时,先明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自定残日起算二十年。
(二)若受害人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三)当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伤残等级轻却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劳动就业,可调整残疾赔偿金。
(四)赔偿权利人能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可用前者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符合上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