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抚养权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重大疾病等不宜抚养的情况。这样规定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更强。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等情形可优先考虑,若父母抚养条件相当,子女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老人有照顾能力的,也可作为优先条件。这能保障孩子生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此时孩子已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
4.法院还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全方位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建议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积极改善自身抚养条件,提供稳定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同时,要尊重孩子意愿,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