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的婚前财产分配等内容通常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协议内容需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否则协议可能被撤销。
(三)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比如约定限制一方离婚自由、剥夺一方基本人身权利等内容无效,但这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合法内容的效力。
(四)协议双方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独立判断自己的行为后果,精神状态正常。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1.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