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确权后被征收的补偿费用计算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2.补偿费用的确定方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该地价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且每三年至少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改善原则,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同时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等费用。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用于符合条件者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具体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解决措施和建议:
-各地应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和调整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及社会保障费用办法,确保公平合理。
-征收过程中,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公示补偿方案。
-加强对补偿费用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