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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有到期不续签赔偿条款的,按约定处理。
(二)合同无约定时,出租方有权不续签,通常无赔偿责任,但要审查是否违约。
(三)出租方未提前通知致承租方损失,或承租方添附且合同未明确归属,按民法典规定处理,添附物无法拆除或拆除减损价值,出租方适当补偿。
(四)承租方因出租方过错受损失,可主张损害赔偿。
(五)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6-01-02 15: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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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租赁合同到期,有约定赔偿条款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出租方通常有权不续签且无需赔偿,但存在违约情形需担责,可依民法典处理相关问题,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租赁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终止。若合同有到期不续签赔偿条款,自然要按约定来。要是没有约定,出租方一般可自主决定不续签,无需赔偿。不过,若出租方有违约行为,像未按约定提前通知,使承租方有合理损失,或者承租方对租赁土地添附且合同没明确归属,就需依据民法典规定处理。若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会减值,出租方应适当补偿。若承租方因出租方过错有实际损失,可主张损害赔偿。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先依据合同条款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如果您在租赁合同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2 13:5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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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自然终止。有到期不续签赔偿条款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时,出租方通常有权决定不续签且无需担责,但要审查是否违约。
2.若出租方未按约定提前通知,致承租方有合理损失,或承租方对租赁土地添附且合同未明确归属,可依相关法律处理。添附物无法拆除或拆除会减损价值,出租方应适当补偿。承租方因出租方过错受实际损失,可主张损害赔偿。
3.解决措施和建议:优先依据合同条款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则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2026-01-02 11:5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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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到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结束了。要是合同里有到期不续签的赔偿条款,那就按照条款来办。
2.要是合同没约定赔偿,出租方可以决定不续签,通常不用赔偿。不过,得看看有没有违约的情况。
3.比如,出租方没按约定提前通知,让承租方有了合理损失;或者承租方在租赁土地上添附了东西,合同又没说添附物归谁,这种情况就按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4.添附物要是拆不了,或者拆了会贬值,出租方可以适当补偿。
5.要是承租方因为出租方的过错有了实际损失,可以找出租方赔偿。
6.建议先按合同条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通过打官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6-01-02 10:2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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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租赁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通常终止。若合同有到期不续签赔偿条款,按约定执行。
(2)没有约定时,出租方一般有权决定不续签且无需赔偿,但要审查有无违约情况。
(3)若出租方未按约定提前通知,使承租方有合理损失,承租方有权要求赔偿。
(4)承租方对租赁土地添附,合同未明确添附物归属,且添附物无法拆除或拆除会减损价值,出租方应给予适当补偿。
(5)因出租方过错致承租方实际损失,承租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双方可先依合同条款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提醒:租赁合同到期处理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遇纠纷优先协商,协商无果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02 08:43: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