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计算标准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高不得超过十五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补偿方案由当地政府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制定并公告。若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先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政府裁决。
提醒: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时,应通过法定程序协调或裁决,避免采取非理性方式;同时需保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相关权属证明,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6-01-02 11:42:05 回复
咨询我
(一)确认征地赔偿项目是否完整。农村道路征地赔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要核对自己的情况是否覆盖这些项目,比如地上种植的作物、修建的设施等,避免遗漏应得补偿。
(二)清楚各项补偿费的归属和计算方式。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计算标准一般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高不超过十五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直接归所有者,需保留相关证据证明所有权。
(三)对补偿标准有争议时按法定流程处理。先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再向批准征收土地的政府申请裁决,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内容如下: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6-01-02 10:06:09 回复
咨询我
农村道路征地补偿包含三类费用。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数额一般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对应耕地前三年产值的四到六倍,最高不超过十五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所有者,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规定。
补偿方案由当地政府结合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因素制定并公告。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先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时,由批准土地征收的政府进行裁决。
2026-01-02 08:09:4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农村道路征地赔偿包含多项费用,不同费用归属不同主体,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通过协调或裁决解决。
法律解析:
农村道路征地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高不超过十五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补偿方案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制定并公告。若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先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政府裁决。如果在农村道路征地赔偿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2 06:58:33 回复
咨询我
农村道路征地赔偿主要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三个核心部分,不同部分的归属主体与计算标准均有明确规范,补偿方案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告,若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通过协调或裁决途径解决。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计算标准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高不得超过十五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补偿方案由当地政府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制定并公告,若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先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政府裁决。
2026-01-02 05:06: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