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该贷款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需继续偿还剩余贷款。
(二)若有证据证明房产为女方个人财产,债务属女方个人债务。应先从女方遗产(包括该房产及其他个人财产)中清偿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需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放弃继承的,可不承担清偿责任。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超出部分继承人无义务偿还,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