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证方面,要留存原件,防止涂改,复制时确保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物证需维持原状,通过拍照录像固定状态,并注明形成的时间和地点。
(三)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要完整保存,聊天记录可截图并备份原始数据,转账记录找金融机构或支付平台出具凭证,邮件留存原始载体。
(四)视听资料要合法取得,不侵犯他人隐私,保证录音录像完整反映事实。
(五)证人证言要先确认证人愿意出庭作证,提前核实真实性。
(六)若证据可能灭失,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七)保存证据时注意防潮防火,电子证据多备份防丢失,且保证证据与案件事实关联,不使用非法取得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该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