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知道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
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
交通费等。
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来后,可以要求赔付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外的项目。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