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根据《民法典》(自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包括: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