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金是指
合同当事人在
合同订立时或
债务履行前,为
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
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
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
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