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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缺一不能构成本罪。客观方面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车票、船票。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二款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井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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