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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都有哪些

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都有哪些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24-03-04 03:31:13 已帮助29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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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都有哪些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有: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3、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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