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为:
(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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