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了敲诈
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多次强行勒索的行为。其主观方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威胁、要挟的方法,迫使
被害人交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首先监督产品质量是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可选择通过媒体对产品质量进行舆论监督的维权方式。判断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涉嫌
敲诈勒索主要看其索赔行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其索赔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具有目的正当性及其手段是否为威胁、
胁迫,致使被害方产生恐惧、害怕而非出于自愿交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