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建房上的申请人,即该房为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
2、在家庭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离婚要求分割,需要考虑的是宅基地房屋建造的
出资情况,以及建房时所付出的劳动等情形。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夫妻
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分出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然后再从这一部分进行相应的分割。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
卖房之后所得的钱属于
共同财产,
当事人可以主张自己的份额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