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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以个人名义签合同,谁来承担责任

1、分公司是否有资格用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看该分公司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
2、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合同而如果分公司没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就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的资格,不能自行招聘员工,只能以总公司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合同。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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