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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经济不独立,已成年,爸妈不付生活费,能够断绝关系嘛

民法典规定,如果爸爸妈妈和子女联系是根据血缘联系构成的,不能免除联系。子女能够向法院起诉建议抚育费。如果爸爸妈妈子女联系是根据收养联系构成的,能够经过免除收养联系隔绝爸爸妈妈子女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爸爸妈妈的抚育责任和子女的赡养责任】爸爸妈妈不实行抚育责任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爸爸妈妈给付抚育费的权力。
成年子女不实行赡养责任的,缺少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生活费的权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免除及因违法行为而免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免除收养联系,可是收养人、送养人两边协议免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自己赞同。
收养人不实行抚育责任,有优待、遗弃等损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免除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间的收养联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免除收养联系协议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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