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如果爸爸妈妈和子女联系是根据血缘联系构成的,不能免除联系。子女能够
向法院起诉建议
抚育费。如果爸爸妈妈子女联系是根据
收养联系构成的,能够经过免除收养联系隔绝爸爸妈妈子女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爸爸妈妈的抚育责任和子女的
赡养责任】爸爸妈妈不实行抚育责任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爸爸妈妈给付抚育费的权力。
成年子女不实行赡养责任的,缺少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生活费的权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
当事人协议免除及因
违法行为而免除】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免除收养联系,可是收养人、
送养人两边协议免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自己赞同。
收养人不实行抚育责任,有优待、遗弃等损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免除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间的收养联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免除收养联系协议的,能够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