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还款期限的,在期限届满后直接准备起诉材料起诉。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先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准备时间到对方未还,就着手起诉。
(三)注意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积极主张权利,若超过时效对方可能抗辩,但仍可起诉。
(四)及时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用于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