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或合同章因被抢、被盗或者因其他原因丢失的,按以下顺序办就行,可以避免损失:
1、合同章丢失的,应当立即向原办理刻制合同章材料核实的公安部门如实报告,并且在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合同章作废。
2、需要重新刻制的,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补刻合同章。者
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3、如果合同专用章有在
工商登记部门、开户行预留印鉴的,去更换印鉴即可。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在审理
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
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
犯罪活动构成
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
犯罪行为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不承担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