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母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优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法院判决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与教育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这三个核心因素。
有固定收入的生母,抚养费一般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费的,该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生母,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其当年的总收入或所处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对应的比例标准来确定。
存在特殊情况时,比如子女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或生母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若生母具备一次性支付的经济条件,也可选择一次性给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