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患精神病的妻子通常属生活困难范畴,有负担能力的丈夫应给予适当帮助,数额由多因素判定,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妻子还可主张家务劳动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像患精神病的妻子,因疾病缺乏劳动能力且需长期治疗,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往往难以维持生活,属于生活困难情形。经济帮助数额无固定标准,法院会综合妻子实际需求、丈夫经济负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及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判定。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法院会依实际情况判决。同时,若妻子在婚姻中家务劳动付出较多,还能主张家务劳动补偿,具体数额同样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