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避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介绍他人交易物品时,应仔细核实物品来源,要求对方提供合法的购买凭证或相关证明。
(二)如果发现物品来源可疑,不要进行介绍销赃的行为。
(三)若被怀疑介绍他人销赃,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自己是否明知是犯罪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