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企业合并财务处理分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况,两者处理方式不同。
法律解析: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被合并方账面价值计量。若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和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有差额,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时再调整留存收益,且合并产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付出资产、发生或承担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其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确认为商誉;小于则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在进行合并财务处理时,需准确区分两种情况并规范处理,避免因财务处理不当引发法律风险。如果企业在合并财务处理方面有疑问或遇到难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