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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宣告后又发现新罪怎么办

判决宣告后又发现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具体的执行标准如下:
    一、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三、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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