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发生事故也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也就是说也可以报警处理。
这类非道路交通事故,若无人受理,或受理后在处理上存在很多实际困难;
导致事故不能得到及时适当的处理,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所以实践中也会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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