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

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

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要分阶段确定:如果是标的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如果是交付标的物产生的咨询归买受人所有。
孳息是原标的物滋生、增值、繁衍而来的,是基于对标的物的所有或占有而产生的受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2-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