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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承揽范围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
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
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售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
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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