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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如何处罚

1.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实施了招摇撞骗行为。这里所说的“招摇撞骗”行为,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冒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者编造的虚假的身份和头衔到处炫耀,利用人们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那些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的信任和影响,骗取财物、地位、荣誉、待遇或者玩弄女性等违法活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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