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内与他人的暧昧聊天记录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具备成为证据的资格前提。前提是记录完整、真实且来源合法,比如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不侵犯他人隐私。
(2)单独的暧昧聊天记录证明力有限。若想证明婚外情等过错行为,需结合证人证言、出轨方承认的书面材料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以增强证明力。
(3)在离婚等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问题时,该证据会影响法官对过错方责任的认定以及财产分配倾向。但最终证明力大小,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审查判断。
提醒:
获取聊天记录应确保合法,避免侵犯他人隐私。仅靠暧昧聊天记录难以有力证明过错,建议收集多方面证据形成证据链。若案情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