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喝酒有人死亡,其他人是否担责关键在于有无过错行为。若存在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未安全护送醉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这些过错情形,一般要担责;若不存在这些过错行为,则无需担责。
1.对于强迫性劝酒,如用语言刺激、灌酒等行为,这违背他人意愿,增加饮酒过量风险,需担责。
2.明知对方有疾病不适宜饮酒仍劝酒,也应对不良后果负责。
3.当饮酒者失去或即将失去自控能力,酒友有义务将其安全护送,未履行此义务要担责。
4.发现有人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同样需担责。
承担责任时通常根据过错程度,适当给予死者家属一定赔偿。为避免此类纠纷,大家喝酒时应适度,尊重他人意愿,对醉酒者尽到护送义务,劝阻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