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
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
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3、在合同中明确
违约金和
赔偿金计算方法
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
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对赔偿金计算方法作出明确约定,有利于以后发生争议后迅速确定
赔偿金额。
4、确定
管辖法院
合同的双方
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
诉讼法中对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注意用词严谨
不要在合同重用模零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
6、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
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
复印件等证件,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
7、
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
8、注意
定金与“
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
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
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
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