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再婚后是可以追回抚养权的。
抚养权的变更与是否再婚没有关系,再婚不是变更抚养权的决定要素,只要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追回抚养权,例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出现残疾而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是与子女共同生活却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或虐待子女的,都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