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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3-02 21:06:03 已帮助23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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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离婚土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没有私人土地,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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