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权认定需严格审查是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加害行为,即做出让他人民事权利受损的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
(二)存在损害事实,也就是行为或事件给他人财产、人身带来不利影响,包括财产、人身和精神损害。
(三)加害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加害行为引发的。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预见行为结果且希望或放任其发生;过失是应预见却因疏忽没预见,或虽预见但轻信能避免损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