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债务人协商达成新还款协议。重新约定还款时间、方式,延长还款期限,给予缓冲时间。
(二)若债务人有抵押或质押财产,可通过行使担保物权实现债权。对抵押物或质押物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受偿。
(三)协商无果时,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获得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暂时无财产,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待其有财产时恢复执行。
(四)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作为维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2.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