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层面享有同等权利,其中包括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子女放弃抚养费的行为是否有效,需依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来判定,不同状态下的效力认定规则存在区别。
若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放弃抚养费的行为效力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放弃行为与子女的年龄、智力水平相适应,且是子女真实的意思表示,在没有受到胁迫、欺诈等其他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该行为可能具有法律效力。若该行为与子女的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则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或者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后,该行为才会生效。
若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实施放弃抚养费的行为,这类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子女自身作出的相关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即便子女曾经作出过放弃抚养费的行为,若之后因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导致实际需求超过原定数额,或者出现其他正当理由,子女仍然有权向未直接抚养自己的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或者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