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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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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能放弃抚养费吗

苟* 山东-烟台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27 12:45:15 387人阅读

非婚生子女能放弃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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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层面享有同等权利,其中包括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子女放弃抚养费的行为是否有效,需依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来判定,不同状态下的效力认定规则存在区别。

若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放弃抚养费的行为效力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放弃行为与子女的年龄、智力水平相适应,且是子女真实的意思表示,在没有受到胁迫、欺诈等其他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该行为可能具有法律效力。若该行为与子女的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则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或者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后,该行为才会生效。

若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实施放弃抚养费的行为,这类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子女自身作出的相关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即便子女曾经作出过放弃抚养费的行为,若之后因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导致实际需求超过原定数额,或者出现其他正当理由,子女仍然有权向未直接抚养自己的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或者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数额。

2025-12-27 15: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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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层面享有同等权利,其中包括要求未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2)若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放弃抚养费的行为效力需结合实际情况认定。若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水平相适应,且是真实意思表示,在无其他影响因素的前提下可能有效;若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则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方可生效。

(3)若子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实施放弃抚养费的行为,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该行为。

(4)即便子女曾作出放弃抚养费的表示,若后续因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导致实际需求超过原定数额,或出现其他正当理由,子女仍有权要求未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或增加抚养费数额。

提醒:
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时,需注意子女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不要随意让子女作出放弃抚养费的决定;若后续情况发生变化,可依法主张抚养费的支付或调整。

2025-12-27 15:0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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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包括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若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放弃抚养费的行为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水平相适应,且是真实意思表示,则可能有效。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才有效。

(三)若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放弃抚养费的行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四)即使子女曾放弃抚养费,若后续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导致实际需求超过原定数额,或有其他正当理由,仍可要求未直接抚养方支付或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5-12-27 13:5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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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权利。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放弃抚养费,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匹配且为真实意愿,无其他干扰因素时可能有效;若不匹配,则需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追认。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无法独立放弃抚养费,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即便子女曾放弃抚养费,后续因生活教育费用增加或其他正当理由,仍可要求未直接抚养方支付或增加抚养费。

2025-12-27 13:5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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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同等,子女放弃抚养费的效力依民事行为能力而定,之后仍可因正当理由主张抚养费。
法律解析: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权利,包括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关于子女放弃抚养费的行为效力,需根据子女的民事行为能力区分处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放弃抚养费的行为,若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且为真实意思表示,无其他影响因素时可能有效;若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相适应,则需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放弃抚养费的行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即便子女曾放弃抚养费,若之后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导致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或存在其他正当理由,子女仍可要求未直接抚养方支付或增加抚养费。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

2025-12-27 13:21:1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夫妻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关于抚养权归属的协议,约定孩子归一方,从此各不相干。未抚养孩子一方能否以此来拒绝承担抚养费以及其他抚养义务呢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生活为止。”由此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对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尤为如此。双方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如果两人签订的协议中,免除一方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内容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损害到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一部分的内容应是无效的。权利,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不能以其自愿放弃对子女抚养的权利而免除其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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