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权可转让性,排除按性质、约定或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
(二)转让债权时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
(三)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明确债权金额、范围、违约责任等双方权利义务。
(四)转让人保证债权真实、合法、有效,无权利瑕疵。
(五)涉及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一并转让。
(六)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
(七)受让人催收遵守法律法规,不使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